My MSN

Click OK to add this content

 
Content Preview: rss
-+更新一下
46 days ago
神不知鬼不觉的更新一下。证明我还料理着这个部落格。   最近网络很流行一个词汇:“悲剧”,或者有变异的写法“杯具”。我不管你出处是在WOW的BBS或者什么地方。我丝毫不装逼的再说一次,这又是大爷我当年玩剩下的牙惠了。   06年我开始追一部美剧叫《Everybody Hates Chris》。我在相当一段时间里都把里面Mr.Omar的口头禅借过来:“ Tragic, Tragic ”。   这才应该是出处,孩子们,晓得了不?   另外放出前段时间的比赛录象,剪辑依然是我的合伙人李建伟。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I0ODI1NzQ4
-+闲事一叙
84 days ago
我丧失了拍片的主动性和创作的亢奋强度。抱歉了,等我片子的大家可以暂时不用考虑了。   我进入了低潮期。   我没精打采,对生活丧失信心。   我感冒了,鼻炎发作。   哪个SB给我降头了,还是给我扎小人了,梦里我会捏爆你的肾!   捏捏捏
-+跑
127 days ago
这是我学会踢球的第三个年头了吧.   上午的比赛里,一个进球,一个头球擦出横梁,一记单刀射高.   刚开始苦练技术的时候,我的目标是可以成为一名还算说的过去的后卫.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越跑越快,越跑越快.   我的信条变成了:当我开始奔跑,你就准备出丑.   是的,27岁了,没有多少青春让我燃烧了.   老天啊,请再多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别停下奔跑,我要用脚步踩碎每一个曾经的嘲笑.
-+半日杂记
134 days ago
这是一篇旧文,创作动机也无处可寻。 近日猛听MJ,大家也一起来回味一下。 ============================================================= 大概情侣都应该是并肩走路的吧,或许是错肩,这样,居于主动地位的人可以将另外一个肩膀半揽在怀里.以显示亲密和一种温柔且无动机的掌控. 当然也还是有另外的方式的.比如一前一后.什么?没见过.你没见过算命的瞎子夫妻么?假装瞎的也算. 我想我应该是避开了人群高峰,在安静的路上完成了从寻找到购买鞋子的过程.在逆行而归的途中,百十对明媚脸庞迎面而来,呼啸经过. 我开始无稽的假设身旁有个姑娘来并肩,没办法错肩.因为我需要一只手来拿东西,另外一只要塞在口袋里取暖.我不是章鱼,那样虽然可能很牛逼的揽住数个姑娘的肩膀,可我没有多余的钱来买鞋子. 然后我从青石墩旁走过,认真去跟疾速穿行的汽车靠近,还有乞讨的跛子.我设想着这个倒霉的姑娘被绊得鼻青脸肿,撞得头破血流,蹭得邋遢不堪.这可真有趣,真有趣,真他妈有趣. 然后我用口袋仅剩的一块半车费坐了公车.那个虚拟姑娘只能自掏腰包站在车上唯一一个空座位旁边,恩,我占领了空座位.我的鞋子要放在腿上,所以这个有可能成为座位的位置没办法被虚拟姑娘占领. 虚拟姑娘很生气,她走到车尾,故意不看我.那是车最颠的地方,我很乐意在Big Joe Williams的音乐声里看着她随着甲板一样的颠簸上下运动.你可能猜到了,恩,她可足有快190的身高,这样就能反复的撞到车子顶棚.她对于这种局面很不满,想要扭转.于是她好象要走过来. 我把位子让给了一个上年纪的爷爷,可能我陪她站着会稍微安抚下她的心,不过这肯定不能安抚她的头. 她不再生气了,我奇怪于此.我对待她的作法比对我家的仙人掌唯一的不同就是我不会往她头顶浇水.可她几乎就因为在我无端的冷漠之后一个小小的示好举动而平息了激动,女人都是这样么?可真是搞不懂. 我到家了,虚拟姑娘想要一个亲昵的告别仪式.可我没这个习惯.于是我在一个意味深长的虚拟注视下走上楼梯. 这就是我,一个单身无聊青年的买鞋经历.
-+stand by who?maybe me
161 days ago
腹稿这东西实在应该算不可靠,半个小时前我还暗自信誓旦旦打算一倾衷肠,脑仁儿里风起云涌的编排文章.现在真成了提笔忘字.我那些个殚精竭虑来的巧妙语句都被蚊子吸血顺走了?   这篇文章我的确是早就想写了,<stand by me>名副其实的是我此生最爱的电影,你大可认为这是又一个先入为主的装逼范例,没错,可我就真是不能自拔.我爱这别致的一小时二十八分又四十秒.漂漂亮亮,一句台词,一个场景都割舍不得,这才是艺术品.市井语言来讲,真就如同<水浒>里那鲁达喝令郑屠的"十斤寸金软骨"一般.不带肉腥.   网上关于这部电影的评论文字我看过一些,不愿置可否.诗无达诂.别说一个小小立场,人长一岁,看问题的角度都可能迥然而异.赶在我二十七岁这年,趁着还能瞅见个菊花,断定青春这小杂种还未走远的时候,写文留作回忆.   大部分人,好吧,换个定语.相当一部分人,在欣赏影视作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置换到某个角色中去,感同身受,体味欢乐苦楚.我经常在问自己,尤其是在看这片子的时候:你真的那么想当Gordie,还是说愿意不顾一切的把Gordie的遭遇尽可能在自己身上还原.我不知道,没有答案.   第一次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是在小学大概三,四年级.我的童年是什么样的?现在想来,完全能够用那个流行词汇来形容:"飞扬".没办法否认,我就是个早熟的孩子.在小学的时候干的每一件事,都彻底的超过了同龄人能够接受的道德标尺.硬要对此没缘由的跋扈解释一下的话,只能归结为我家庭对我的高压教育控制.当然也仅仅是我的父母,在两个姓氏的大家庭里,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爬虫.正如Gordie之于他那完全可以算做混帐的家长来说,是个象局外人的存在,是个和他哥哥相比一文不值的家伙.在一个孩子十二岁的时候,能觉察到这些冷眼漠视是很有必要愤懑一下的,这值得愤懑,也恰恰可以成为叛逆的动机.这里需要作个注脚,早熟的成因可不简单就是能归结为多看几本书,多接触些超龄朋友. =============================================================== ...
© 2009 MicrosoftMicroso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