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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days ago
每天早晨上班的时候,都要经过中南繁闹拥挤的马路。 苦苦的被红灯堵在路边,只等绿灯一亮时,行人们便蜂拥在一起,匆匆的穿过斑马线。 如果在7:45分左右在这条路上走,便一定会和一个女人擦肩而过。 第一次见到她时,作为一个女人的我,竟也挪不开眼睛。 那并不是一个顶美的女人,30岁出头的样子,脸略长,卷发披散在肩上,已可从脸上的线条察觉出她已不再青春 可是她远远地站在那里时,只见高挑的个子,完美的曲线,苗条但不消瘦、丰满但不臃肿,在她的身上体现出不可思议的调和。 她的衣着打扮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只觉得那仿佛就是自己梦想的却一直没能找到的款式和搭配,真不知她是在哪里淘到的。 然后绿灯亮了,马路对面的人群一起往这边走了过来。 她在人群中,背挺得笔直,下巴略略上翘,腰胯轻轻的扭动,一摇一摆,不紧不慢的走了过来,与四周风尘仆仆的路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是,风情万种。 第一次遇到她时,整个过马路的途中,我的眼睛一直惊讶的跟随着她,直到她留给我一个背影。 再传过头来,才发现,身边的路人,许多,都为这个擦肩而过的女人留下了匆忙中惊艳的一瞥。 然后,第二天、第三天、每天,在那个时间都会与她擦肩而过。 每天,她的衣服似乎都不一样,她的衣橱似乎囊括了所有季节、所有天气的所有款式。 我想,也许如此具有风韵的她,有一个无比宠她的老公,愿意倾尽所有,装扮自己心爱的女人。 于是,早上出门时,本已小讲究的我,及其的注意出门时衣服的搭配,在逛街时,会刻意的去寻找在她身上看见的某种衣服的款式。 可无论怎样盛装出行,在她迎面走来的那瞬间,都会觉得,没法比,自己还是太嫩。 她已是将30岁女人的妩媚、成熟、风韵发挥到了极致。 所以,还是安静的看看,欣赏吧。 只是,我时常在猜测,这个女人,究竟做什么样的工作?每天见她踩着高跟鞋,步行上班,似乎就在这附近,貌似也很清闲。 可是,只从每天早上的擦肩而过里,是看不出任何信息的。 有一次,晚上走在中南路上,竟看到她牵着一个4、5岁的漂亮小男孩,五官里有她的影子,于是大惊失色。 这个女人,竟然已生了孩子? 从深冬,到初春,到盛夏,厚的、薄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向来服服帖帖,哪里有一丝一毫生育后应有的臃肿。 以前一直害怕生育后身材走形的我,竟然第一次觉得,身形的维持,并不是一个神话。 ...
329 days ago
多年以前 一晃如昨天 能再次牵你的手已是有缘 退色的红颜 黯然的双眼 美丽仍存心中 你能否看见 桃花开呀 杏花落呀 种下的情呀根深绵绵 前生无缘 今生又欠欠 断翅的蝴蝶飞不上天 等到今天 心碎又难免 忧伤化白云飘荡在蓝天 淡淡的来去 浓浓的别离 今后的日子将有此情可依 桃花开呀 杏花落呀 好好地待她 你好好地过呀 情肠如线三世里系缘 恋恋一生此情难变 《断翅的蝴蝶》--丁薇 不要急着说,你从来没有听过这首歌 因为,当它的旋律响起时,你一定会说 啊,我知道它 可那个时候,你却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 于是只能在惆怅的旋律间轻轻地哼着,陷入那烟般雾般的回忆中 其实一直想专门写一写丁薇的 这个自己写词作曲演唱的女子实在是才华洋溢到令人惊艳 第一次听她的《女孩与四重奏》就立马拜倒在她的旋律下 在那首歌之前,已经许久许久没有听过一首如此脱俗,如此过耳不忘的流行歌曲 然后是她的《纯真年代》,陪着我渡过一段最难熬的将爱情送走的日子 再后来,我听到了这首《断翅的蝴蝶》 第一次听时只觉得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就仿佛在许多年前,在我自己都还没有记忆的年代里便已经听过这首歌似的 我不知道丁薇沿用了哪首歌的原曲 我只知道改编后的旋律与它的歌词契合得天衣无缝 最开始听她的时候,我在唐人街的柜台里收着钱 百无聊赖的下午,仿佛寂寞到快要枯萎的人生里 突然就在身边的CD机里传来了丁薇的歌声 “多年以前 一晃如昨天 能再次牵你的手 已是有缘” 短短的几句歌词,竟然就迅速勾勒出一幅缠绵的画面 在阳光明媚的午后,一个凄然的窈窕女郎与她多年前的情人就这样不期而遇的邂逅了 于是我则过头来,仔细聆听她的浅吟低唱,看她唱出了怎样一个故事 这首歌真是如云烟一般轻描淡写,带着浅浅的哀伤,许许的颓废 每一字每一句都要在嘴里含一含,打个转,才能不慌不忙的吐出来,唱得你的心都因此而打个颤 无忧无虑的人听了,约摸是要莫名的惆怅上好一会儿 心口里捂着故事的人听了,更只怕是要掉下眼泪来 桃花开呀 杏花落呀 种下的情呀 根深绵绵…… ...
378 days ago
。。。受不了了。。。今天看到了一段特别特别特别搞的东东,都是我们当年犯过的错误,转过来保存着,同乐 1.有次房东问我 did u eat anyting yet? 我说no. 她听后重复了一遍 so u didn’t eat anyting. 我说 yes... 房东老太太犹豫了下 又问did u eat ? 我说 no. 她接着说 so u didn’t eat . 我说 yes ...... 估计她当时要崩溃了 2.刚上班不久,有个公司的A/R打电话来催支票,我循例问了一下他是哪间公司打来的,那男的很有礼貌的说:“This is xxx calling from Beach Brother." 听懂了很开心,不过由于对公司名字还不熟,心想先用笔记下来公司名,省得等下忘记了,正得意忘形之间,顺嘴开始拼写人家公司的名字,还说得一本正经:"b.i.t.c.h......bitch, correct?"。。。。。那男的终于还是没能忍住怒火,近似于怒吼似的对我喊道:"NO!!! B.E.A.C.H.....BEACH!!!!!!" 接下来的一年里,没再跟这间公司又过任何生意往来......汗 3.读语言学校的时候, 1哥们很爱讲, 和esl老师聊天l练习英语, 口沫横飞了半天, 那老师很生气的说 dont speak chinese to me. 4,打工的时候,有一个长得很高很壮的老外男的想约我出去,我对那种长相的人真的不感兴趣,又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最后说了一句:I’m only sixteen. 他疯了。 5.我男朋友以前在温哥华乘skytrain的时候,一个白人女人说:I am sorry. 他直接说: you are welcome. 对方都呆了。 6.我一个朋友,想在家做饭,家里没有油,就去超市买了一瓶回来,开火,放油,然后锅里开始出现大量泡沫,接着烧了起来。。。回头一问房东,他买的是洗洁精。。。 7.第一次跟老外去打painball,玩的是抢旗的那种。 ...
410 days ago
长到很大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曾经也是有青梅竹马的。 十几岁的时候太小,竟然总觉得所谓青梅竹马说得那是少年相恋的情侣,后来才知道是自己思维狭窄了。 那个男孩子是我所有还在联系的朋友中相熟时间最长的一个,也是我曾经所有的男性朋友中关系最铁的一个。 其实已经很多年没有相见了,因为我离开家乡太久太久,我甚至已经有点记不清他到底长得什么样子了。 可时不时还是会发个邮件,我最近很好,你呢?好不好? 那个时候我们才上初一,第一回合的交手是在校运动会上,我因女孩子每个月必被困扰的问题弃权了400米的比赛 还是得到一向苛刻的班主任的首肯,谁知作为体育委员的他竟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义愤填膺的质问我,为什么弃权 在班主任都哭笑不得的出面劝解时,他很愤愤不平的说,他的脚都崴了还坚持把400米跑下来了呢。 全班的女生埋着头笑成一团,那时他到最后也不知道我们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直到几年后他逐渐面白过来时,才对我说,现在想起来真是囧毕了 后来是怎么慢慢熟起来的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老妈在初二左右的时候联系上了几个特别厉害的语文,数学,物理老师 开了个补小灶的提高班,然后谁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是其中的一员 我们四个人,每个星期都数次聚首在作为上课据点的他奶奶家和我妈公司的某个办公室里, 玩着玩着大家就熟悉了起来,10来岁的孩子,每天没完没了的上课,再上课谁受得了 可是还好有他们相伴,度过了那最最难熬与折磨的中学时代 现在还记得我们在上完课经过还在修建的洪山广场的夜市,闯进露天的卡拉ok里一阵乱嚎 记得在老妈办公室的那栋楼里,上课的老师没来,我们几个关上灯,口水四溅的讲鬼故事 记得某年暑假特大洪涝灾害,整个武昌一片水汪汪的,我们却还得冒雨上课,分享自己是如何涉水而至 那时的回忆太多,多到具体的都不记得了,却总忘不了大家在一起时的开心,快乐。 后来上了高中,我们在不同的学校,却总是你一封我一封的保持着通信 他给我讲打篮球受了伤,我画灌篮高手给他寄过去 时不时地遇见了,也从未生疏,总觉得是自己上辈子的兄弟姐妹似的 许多年后我给他打越洋电话说笑起来,咱们当年竟然能把这么纯洁的革命友情保持下来而没有变味,真是不容易 ...
463 days ago
结果我还是俗了一把,起了这么个让人鄙视的名字. 其实我有想过叫做<二百年后考古的重大发现>,后来觉得还是现在的题目贴切点,俗就俗吧. 昨天在网上看到一些可爱到死的宠物猫的图片,就突然想起了我7岁左右的时候养的一只小鸡. 确切的说,一只刚出生了几天的小鸡. 一位大叔挑着个笼子卖,里面有几十只,唧唧喳喳的好不热闹. 那时物价也便宜的惊人,才9分钱一只. 于是我和一起玩的两个姐姐每人出了3分钱,凑了一只. 好象是因为她们两人的家里不让养小动物,于是这只迷你小小鸡就被我带回了家. 我妈哭笑不得,但是也尽最大可能给这个小朋友提供了舒适的生活环境. 我们找了一个盆子做它的小窝,里面垫上毛巾,舒适暖和,上面也给搭起来了一半, 防止小鸡着凉. 我现在都还记得吃饭的时候,它唧唧的在我们脚下跑来跑去,我们全家人则小心翼翼,生怕踩到了它. 总的来说,感觉小鸡对我们家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 结果3天之后,悲剧就发生了。 某一天我妈看天气挺好,就把盆子端到阳台上让小鸡同学也感受一下阳光的温暖. 本来想着这么高的盆子,这么娇小的小鸡,怎么也不可能爬出来. 然而,我们低估了它对自由的渴望. 我正在房里做作业时,和我一起掏钱的姐姐突然在楼下大叫我的名字,声音那一个凄厉. 我冲上阳台,刚刚赶得及看到小鸡同学站在阳台的边缘,展开它稚嫩的小翅膀,以一种极其优美的姿势, 纵身跳了下去. .....补充一句,我家住五楼. 我和妈妈冲下了楼,那位小姐姐已经把小鸡捡了起来. 可怜的孩子耷拉着脑袋,已经近乎没有了生气. 注意,是近乎没有. 没错,这位顽强的小鸡从五楼勇敢的飞身而下之后,竟然还没有咽气. 不过不管怎样,气数已尽,几个小时侯后,它光荣的死在了我的手中. 我一直不明白,当初究竟是怎样的勇气鼓励了一只幼小的鸡鸡以这样华丽和具有想象力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而光辉的一生. 好了,终于要和我们的题目联系起来了. 等它死掉的时候,我和那位小姐姐决定好好的安葬我们两人生中的第一只宠物. 我们要把它埋在一个有意义的了不起的地方!! 经过我们的讨论表决后,安葬地定在了离我们家走路5分钟的毛主席故居. 这里曾是主席他老人家和杨开慧一起共度过的地方,是他的两位孩子成长住过的地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