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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ours ago
彩妆篇: 女人不化妆?!不化妆就真的自然纯真么?为什么这个时代要流行裸妆呢?所谓裸妆的缘起就是崇尚自然之风,但裸妆决不是不化妆,哇呀呀,要强力抵制这个误区!不止一次听人说,喜欢我不化妆的样子,其实那才是谎话,我哪里有不化妆,只不过是“裸妆”罢啦 ~ 早上上班时,经常可以在路上看到很多素面朝天的上班族昂首阔步,不是我说,那场面真的是吓煞人了,简直就像木乃伊游街。当然,我这样说也许过分了些,可是想想看,每天压力超级大的上班族姐妹们,那个人有村里的小姑娘那样健康滴,红扑扑滴小脸儿?不说每个人都面色如锅底吧,但是黄、绿、青还是明显写在脸上,更别提内分泌失调引起的痘痘大军咯。 其实我是个很磨叽的人,每天早上至少要花两个小时才能出门,其中至少 40 分钟以上是花在脸上的。记得上大学参加活动的时候,就被一个女强人教导过,不化妆就出门的女人是对她要面对的人不尊重的行为。铭记在心。其实化妆不但能给自己带来好气色,还能带来好心情。看到美美的自己,上班面对看不顺眼的竞争对手时,也能多了几分自信。办公室里维持气场很重要,永远不要让别人觉得你累了,你颓废之类的状况。回到家里再摆脸色吧,上班绝对不能。所以化妆也可以帮助我们维持职场气场,做一只美丽的披着羊皮的狼。 其实没那么恐怖啦,不啰嗦了,说说心得:如果护肤品可以适时选择便宜好用的超市产品的话,那么彩妆就绝对马虎大意不得。因为这毕竟是皮肤上的附加品,如果质地太厚重,会加重皮肤负担,尤其是每天化妆的话,不但失去了好气色,甚至还有毁容效果,反而得不偿失。所以化妆品我都是“只买贵的”。好的彩妆产品都是贵的有理由的。我的经验是,宣扬纯天然的不是效果不好,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所以在彩妆的选择上我更相信高科技。要选择有成熟研发团队的产品,要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产品。中国人不适合欧美的浓妆艳抹,日韩系产品依然是我的最爱, Shu Uemura 的隔离、粉底都细腻、一流,而且经得起考验,目前就先推荐这一款;睫毛膏 Maybelline是专家,这点绝没非议; BeneFit 的有些粉粉棒棒还都可圈可点, Anna Sui 的小散粉加可爱粉扑让女生都爱不释手,效果也不错, Sisley 的唇彩让我意外觉得特别好用……对于专业彩妆品牌 Bobbi ...
2 days ago
好吧,我并不是要自我宣扬,或者为做牛做马累得半死还要假装光鲜的白领摇旗呐喊,写这个,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 STYLE ,包括那位最近上了时尚杂志的拾荒大哥,不宣言、不声张,原生态就好,就是这个 STYLE 。 护理篇: 我是女生,就从日常皮肤护理说起吧,这个我还是挺有心得,并且有好皮肤替我撑腰。有不少友人赞我的皮肤,惊叹在奔三的过程中如何保养的哩?我用粗大的神经勉强想了半天,也只能感叹天赐好肤,哈哈哈 ~ 太自负会被骂滴。 其实只能说是本身干性的皮肤使自己侥幸逃脱了青春期和内分泌失调的影响,不过随着岁数大了,这问题其实反而容易多起来,比如皱纹之类的。我简要总结了一下自己保养的经验,主要有如下几条:化妆品尽量无添加、以日韩系为主,适合亚洲人;多喝水,可以适当补充维生素,但饭菜还是不误滴 ~ ;关注细节,不光是表面光鲜,从指甲缝到手肘,都不能松懈。 在英国的时光让我哈上了 BODYSHOP ,自此每寸肌肤可算是都有了保障,就算干燥的季节也不害怕。之外的心得就是护肤品真的不一定要贵的,例如我现在用的就是超市的肌研保湿系列,主要看重保湿效果。护肤品如果说有得商量之外,就是面膜一定要经常做,虽然说不到像大 S 那样每天都做,像我们这样的上班族,每天累死累活之外也不能不顾脸面,任由自己变成黄脸婆哦……所以每周至少四张大面膜铺脸,才能让它更坚强呢。面膜超市产品也足够了, 10 元一张每天做,绝对比 100 元一张一周一次效果来的好。 吃喝篇: 对于吃喝,也许有人会说我太挑剔,也会有人说我不会享受,不过没关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 STYLES&IDEAS ,何必强求呢?我就阐述自己,决没有误导别人的意思。 在任何地方,都能找到让人惊叹又好吃的餐厅,这是天性、靠嗅觉也靠直觉。就算我从不沾唇的红烧肉吧,我也绝对能带你去上最正宗的馆子,让你吃得尽兴。 谢绝猪、牛、羊肉,会不会说我太挑剔,也是个中原因吧,最近甚至有想法戒掉不健康的鸡肉,怎奈对开封菜( KFC ...
12 days ago
夜安静却不静。依旧车水马龙的四环就阻隔在双层玻璃之外的夜幕中。霓虹闪烁,象征歌舞升平的周末,拉紧窗帘,依稀可以听到30分贝的车流声。 最近,在一个经常去的网站上看到一篇关于京城东西两端的生活差异,深有感触。只不过,那作者是因为在东边住在西边工作,每天经历穿越东西的征途难免抒发的牢骚,而我的感触则更远一些,也更模糊了吧?在西边上了四年大学之后,现如今又在东边生活和工作。 现在,偶尔怀念学生时代的海淀,现在却觉得一年也没机会去上一次——就像上学时,对于东边的感受一样。北京太大,就算通了地铁,来往于东西之间也要一小时,往返一趟总仿佛一场浩劫。 (写到这里时,不由心生萌动,赶快随手给原先的导师发了条短信,现已是深夜,谁料竟然回了,原来也是夜猫子——这点东、西倒是相通的。) 西边,是上学时的景象,那时候是穷学生,还不敢像现在这样大胆的打车,地铁也没有现在方便,因此到哪里也都是公交车随行,经常在车上一晃就是一两个小时,还不算倒车的颠沛——这一历练倒治好了小时候晕车的毛病。不过小日子倒也自满自足,买东西有动物园、西单,学校食堂和附近的小馆价廉而且味美,足够满足我那时候所有欲望的味蕾。生活也简单,学习之外,圈子再大也不过社团了, 那时的东边就像不存在的一块蛋糕缺失的一角,丝毫不在脑海里。 现在,回忆起西边土气十足热闹,更多的是一种情愫上的牵挂。一些人,一种状态。像现如今几乎不会再热情洋溢、激情澎湃又带着羞赧和不自信去参加的未名湖诗会,不知道是否如常举行——如同那日益陨落的诗歌文化。西,是很五四的,因为有大学,有学生;因为有中关村有那些不谙世事的IT人,有那么多外来人口;有朴实,有小偷,有路边摊、网吧和淹没人海的学者。它是容易亲近的,又容易被轻薄的,像诗歌,总有更深一层的意思被浮躁所摒弃了。 东边,我执意生活在这里。这里有三里屯、新光天地和最近的新爱蓝色港湾。如果说西边有惬意的慢,那么东边多的就是自恃优越的快。东边有中产阶级的一切,像SOHO(生活其中也不比别人多了腿脚或眼睛,但就是很拽)、先锋艺术这里试验话剧、有798、有LOFT,还有比西边更多的星巴克。 ...
99 days ago
书读得太快也会是一种累。 读《失恋排行榜》大约用了3天的时间。因为这本书另外的用途,不知道是故意或者不经意,我读得格外的快。 这并不是一本“好看”的书,文字一般,故事一般,偶有精彩,如果10分是满分的话,那么加上客观评价和个人感情之后,这本书最多能得到一个5分而已。文字不是不好看,尽管被翻译了,虽然原作当中的精彩依然依稀可见,那些诙谐的文字——我很后悔买了中文翻译的版本,如果是原版的那些文字,那些桥段该更有趣吧?你看,这就是翻译的致命伤。尤其当你对翻译的两种文字都有比较深刻的理解时,这种因为翻译而产生的缺失感尤其让人心痛。这不能怪作者,也不能怪译者,一种形声字和一种拼音文字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故事的开头还算有趣,但并没有封面或者前言中所描述的那么神奇。小说以一个“孤岛排行榜”作为开篇,罗列了最让男主人公洛刻骨难忘的“前女友”前五甲,但其中并不包括那个目前最让他难过的前任罗拉,所以排行榜有一点负气,但继续读下去又觉得主人公的这个排行榜还是挺有道理的。是啊,最让人刻骨铭心的女人往往不是最近刚甩了你的那一个,我们总爱觉得“曾经”比现实意义更美好不是么?况且还是对于一个35+的男人而言。 尽管书评中的噱头是大抵是关于一个35+不羁男人的心态,能读懂多少?能看透多少?其实所有现实生活中的女性都并不需要。就像用塔罗牌算命,其实并不是牌说出了你的命运,它所做的只是显示出你潜意识中内心真实的自己。 所以——“认识你自己”这句话才那么经久不衰,又有多少人做到? 之外就是,一个男人内心的酸楚,是啦,每个人都有,但并不成为我们同情和理解的借口。最重要的是一切事情合情合理——好吧,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小说有一个光明的尾巴,不至于让人绝望,这就是想象力的作用,但也不能太光明,除了失实还暴露了作者的内心。
101 days ago
那是一个夏雨初霁的早上,因为是夏天,尽管才约莫五六点钟的样子,在城市边缘的这一条萧瑟的马路边,天色已经明朗了起来——树的轮廓、草的轮廓。又因为清晨时刚刚下过一阵子雨,树叶的边缘、草的线条上,都被一层如琼脂一般的水滴凝固在艳阳高照之前。当你凝神注视这一切时,时间在这一刻仿佛是静止的。 只是,突然间,时间的静止被一种奔跑搅乱了次序。静止的还是那般静止,同样那些树木、那些草。只不过,突然间,有两只狗从它们身边纵身飞奔着。打乱了这份静止,或者说这份夏雨初霁的宁静。 它们是都彭和丁克。 (也许它们本身并没有名字,只不过在这个故事里它们是主人公,主人公就需要有名字不是么?) 都彭和丁克都是两只菜狗、杂种狗——我指的是它们是不知道和多少个品种杂交而成的品种,在都彭的体格中,因为混合了太多的因素,它的体格特征几乎无法形容更倾向于哪个品种,总之都彭有家犬的短腿和猎犬的长身体。不够尖也不够瘪的嘴巴,短耳朵,灰黄色外加一撮不恰当的白。丁克比较不一样,他身上1/8的德国黑背血统清晰地展现在他的体格上,他有着祖辈一般宽厚的脊背,清晰俊朗的面容,唯一暴露他品种不纯的标志是他的毛色,一种混乱的灰。这让奔跑中的它有了一种独特的萧瑟和英武。也似乎活生生地在讲述几年前一段《红粉》一般不恰当的感情纠葛。 都彭跑在前面,用一种菜狗独有的市井一般的撒欢儿的姿态,经常可以看到它的整个身体都悬在空中,又那么不平衡的着地,这让整个过程有点儿跌跌呛呛的意味。按常理说,体格更加强壮,形态更加流畅的丁克应该跑得更快些才对,可是这个时候他却被落在了后面。丁克的奔跑中,因为身体的协调性运用得当,肌肉以及那脚掌触地的力度与时间掌握得刚刚好,所以奔跑对它而言就显得就更加的流畅,也更加有条不紊。 丁克本来就有可能超过都彭,甚至说,打一开始他就根本不可能落在都彭后面。可是,它还是心甘情愿不紧不慢地保持着自己带着优雅的步伐紧随在都彭的身后。保持二十米左右的固定距离,不拉长也无意缩短它。也许因为,只有这样这个关于奔跑的竞赛或者说游戏才有继续下去的意义不是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