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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days ago
梦想是一个已被用滥了的词,就像买来的绢花,虽然时间很长也仍鲜艳欲滴,可是因为经久耐用,心理产生了厌倦感,想扔掉它,又苦恼于没有理由。 同样的词还有“爱情”,“死亡”,“时尚”“品味”“休闲”,在人们的舌尖上磨出难看的老茧来,失去原有的色彩。 但不知怎的,我仍会为此感动,就像有时候,看见最后一抹夕阳在绢花上流连,突然想起刚认识它时候的心悸。 十多天前,同 D 同学不知怎的说起开店来,越说越卖力,遂记录如下。 那个小店层高非常高,大约 3 米多,里面的一半被隔为两层,上层是一排一排的书架,可以扔任何的书和碟上去,来人可以带个大靠枕上去,随意坐卧,看书听音乐。 小店供应茶和酒,咖啡虽香,气味太重,难免影响别人,何况磨咖啡豆的声音也很扰人。酒也是一样,气味太重的比如黄酒高度白酒不供应,但也不妨每周约定一天,专开咖啡黄酒日,只要有好食相伴,得所快哉。 所以小店供应各类茶,奇怪的饮料,各类适合用来看书闲聊而不是发疯打架的酒(试想用一杯杨梅枸杞泡酒来配合一册江南水乡画册),泡茶倒酒的器皿各异(很喜欢的包括用医院的三角量杯泡玫瑰花茶,而用青瓷小碗喝黑啤, 用骷髅状的小骨质杯喝红酒,想想一下变态护士,梁山好汉以及吸血鬼再世) 配茶下酒的小食也很重要。比如我曾看见过的,用茶叶腌制的梅子干,用来配毛峰。烤得香香脆脆的小猪皮,切成小丁,配红酒。 想想一下在楼上的书架中间,一个脑袋下垫 2 个靠枕的家伙,吃切成小丁的颇有嚼劲的小猪皮,喝着骷髅小骨杯中的红色液体,听八面埋伏,看满江红及岳飞考证。 甜点当然也很重要,小店后配的设备齐全的厨房,可供各路人马一试身手。小店只管采购,但欢迎高手来店自行制作。味道绝佳者可荣登小店每周推荐甜点榜单,来客可为其取名撰稿。 说起取名,进门处当然是一个大立牌,各桌上有彩笔,来客可发挥所长,为小甜点取名,为老酒配小食,或者胡思乱想,无所不可。 店内的沙发必须舒服得不得了,绝对不允许有硬板凳出现。 ...
1249 days ago
等人是万万不能在书店等的,浪费钱,那是一定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有一日我还得意洋洋同人说,我已经戒掉乱买书的习惯了,因为家中没什么多余地方放书了,且大多数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也可以在网上找到,且自己的惰性也越来越强。 可是 15 分钟之内,我仍在季风买了 200 多元的书,总算还是只逛了半边的书店,且时间紧迫,且预计已经拎不动了。 这次买的,闲书居多,可见我近来越加懒,越加闲,思维越加空白。 《如何改变世界—社会企业家与新思想的威力》—— David Bornstein ,吴士宏的译作,我是买了之后才发现是她做的翻译,我挺高兴这位业界风流人物在离开商界后,还在兢兢业业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真让人开心。这本书讲的是在公益事业领域,一些人,如何以一开始微薄的力量,最后扩展到影响力无限大,且改变国家法令甚至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 《伍尔夫读书随笔》——弗吉尼亚 . 伍尔夫,没办法,谁让我从看到她的第一篇文章开始,就奉她为偶像呢。 《李渔说闲》—萱子编著, 李渔的《闲情偶寄》应是小资第一书,真建议所有的真小资假小资都人手一本,《闲情偶寄》一直也是我的最爱,读了不下三遍。《李渔说闲》不过精粹其中精彩部分,配之李同学的诗和词,配之大量的中国画。但胜在书的装潢和纸张很有感觉,价格也非常之合理。 《窥视印度》——妹尾河童,他的书应不用多说,大约是全国皆知的秘密了吧。值得称道的是我还是克制了自己的魔掌,在系列书里只挑选了我最感兴趣的一本,保证了整体预算不超标的可能性。 三本同“吃喝”有关的书 《食味万千》——朱振藩,其实是一本吃食笔记,可是因为作者长于历史和典故,文章写得鲜香活色,颇有五四之风。 《半饱——生活高潮之所在》——欧阳应霁,非常喜欢这个人的作派,画漫画和插图的时候就喜欢,最近又看了一些他的访谈。但是书价有些贵,很犹豫了一下,还是买了,鉴于纸张和图片的高质量,以及催生食欲的功能,仍是十分值得。 《葡萄酒选购指南》——吴书仙,其实这本书很一般,之所以买,是因为中文书里面很少找得到这么多酒标看,算了,忍了吧。 四本算是杂志 ...
1249 days ago
这是一首台湾的歌,少年时候很喜欢。 哗啦啦啦啦下雨了,看到大家都在跑,吧吧吧吧吧计程车,它们的生意是特别好, ( 你有钱坐不到 ) 。哗啦啦啦啦淋湿了,好多人脸上失去了笑,无奈何的望着天,叹叹气把头摇。感觉天色不对,最好把雨伞带好,不要等雨来了,见你又躲又跑。 ----- 轰隆隆隆隆打雷了,胆小的人都不敢跑 ( 怕怕 ) ,无奈何的望着天,叹叹气把头摆。 旋律轻松活泼,象声词的部分节奏感极强,旁白多少还有点幽默,好像一个轻松活泼的大男孩,又得到了意中人约会的许诺,心情好得在大雨里,看着每一个人笑。 对对对,就像 吉恩.凯利那段经典的雨中曲,原来踩水可以这么快乐。 当然,我知道,踩水的快乐。外婆用来列举说明我种种不乖且古怪的性格,最常用的一个例子就是,“小姑娘最喜欢踩水塘”,大伯伯也这么说,“只要马路上有坑坑洼洼,沙子石头堆或者水塘,她必定去爬过,踩过才算罢休”。 事实如此。但我想说的一个秘密是,踩水塘的时候,只要落点准,水溅往往是旁边人,自己不伤一份一毫,嘿嘿。 昨日出门的时候下大雨,偏我还穿上了 200 年来难得一穿的裙子,以及一双好像只有童话里看到的玫红色的高跟鞋。不知为何,这双鞋对我象有魔咒一般,每次穿上,都像变公主一样,昂首挺胸,突然分泌一种叫“女人”的腺体。所以红舞鞋是童话也是魔咒,对于我这样顶不喜欢装扮的人来说,必备一双红舞鞋,就像巫婆必须有把扫帚一样重要。 因为穿裙子以及红舞鞋,所以心情大好。夏天的暴雨下得铺天盖地,一出大楼就是一个水塘。可是下雨的空气那么清新,街上的人那么稀少,水塘又那么具诱惑力,所以我就恶狠狠地踩进去,看到水花四溅,心里实在是,快乐极了! 因为下大雨,迎面而来的人,脸都是苦苦的,臭臭的,好像被雨淋湿了的钞票,可怜巴巴地全部皱在一起。可是我打扮得光鲜亮丽,水塘又踩得舒心畅意,更是忍不住唱起歌来。我快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顶着苦大仇深的脸,下雨,多么让人快活。 ...
1252 days ago
只有小孩子,才会很愚蠢地一直都问为什么,大人们一直这么认为。 “为什么天是蓝的?” 你本来想同他解释一下,“这是因为大气中的尘埃以及其他微粒散射蓝光的能力大于散射其他波长较长的光子的能力,因此天空显现出蓝色”,但是你看看他还在流着鼻涕,小屁股也还露半个在外面,你只好敷衍道,因为天空多么大啊,你看大海那么大,大海也是蓝色的。 小屁孩,不服气,吸了一下鼻涕道,“那么为什么大的东西就是蓝的呢?” 三问两问之后,所有的大人都会黔驴技穷。 在复旦读书的时候,很少去听演讲,因为大多数人都不值得尊敬,不管是 GE 的总裁,还是麦肯锡的合伙人,讲了三两个小时,有意义的东西通常很少。常常疑虑这个世界,是不是位高权重的人,就有资格把别人当傻瓜看。 其实最精彩部分通常都是提问,好的演讲,通常讲 1 小时左右,把主讲人的思想,要言不烦地介绍一下。想知道更多,对不起请自己找资料,请自己动脑子,你期望多讲 20 分钟,便把旁人毕生心血学个底朝天,霍霍,笨蛋! 可是提问会延续 1 多小时,精彩的提问,简直如宝剑般嗖嗖嗖飞向演讲台,演讲人功力几何,一试便知。修炼深的演讲人遇见高手,便也会兴奋起来,使出浑身解数,只见整个大厅火花四溅,让人目不暇给。 但想起那时候隔壁班有个女生,最喜欢坐前排提问题,每次她站起来,很多人就深深地把头埋下去,不肯说我们同她一个专业。因为她提的问题通常绝对地愚蠢,有时候讲 10 分钟换回的是“你的问题是什么?”,有时候,连回答这个问题也变得很愚蠢。 这个女同学以前一直号称她本科是北大毕业的,导致有段时间我对北大简直丧失信心。加之姚姐姐(班上一男生的绰号)也是复旦管院本科毕业,还是学统计的,可是逻辑混乱地一塌糊涂。每一门课的教授新来的时候,总喜欢叫他提问,因为他举手次数最多,可是后来都会视而不见,因为教授们都完全听不懂,他提的问题是什么?!导致我对所有的名牌大学都失去信心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