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MSN

Click OK to add this content

 
Content Preview: rss
-+光诚母亲骨折
1137 days ago
陈光诚的母亲10月9日摔伤骨折了,卧床无法动弹,袁伟静要全面照顾她和自己1岁多的小女儿。10月16日晚上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也腿部肌肉拉伤无法走路。照顾他们的担子都落到了袁伟静身上。雪上加霜……我们每天通电话,她能有个对象倾诉,心中也会多少好受一点。她的生活压力太大了,她总说幸好她从光诚那里学到了坚强。
-+华盛顿邮报:China Vs. My Husband
1137 days ago
因为光诚,我会更坚强(中文初稿,英文修改稿附在文后) 袁伟静口述 2006 年 8 月 20 日 ,我的丈夫陈光诚,被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人民法院宣判: “犯故意毁坏财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我和陈光诚,是在民政部登记了的合法夫妻。可是,自从今年三月份光诚失踪以及后来的被捕,地方政府官员不允许我和丈夫见面,更没有通知我光诚的开庭时间。我辗转获得光诚开庭的消息,要去法院旁听,却被村、镇、县各级政府官员千方百计地阻挠,甚至指控我“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把我带到派出所变相拘禁。为什么?为什么阻止我和光诚夫妻相见?为什么阻止我走出村庄与关心光诚的朋友们相见?   直到今天, 2006 年 9 月 17 日 ,我才亲眼看到光诚判决书的内容——法院至今没有给我任何法律文件,这份判决书是光诚的朋友一字一句录入电脑打印给我的。早上看见判决书的内容,我心里太难过,把它放在家里,下地干农活去了。软禁我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农田里离我几米远的地方监视我的一举一动。   我能做什么呢?和光诚一起被抓的其他几位村民 8 月 20 日 已经被放出来了,我设法去这些村民家里问情况。他们羞愧地对我说:没有办法,实在受不了里面(派出所)的酷刑了,只好他们(警察)让说什么,我就说什么。这些被抓的村民在派出所被反绑着,最少的 3 天 3 夜、最多的 15 ...
-+学者联名促中国停止骚扰维权人士
1150 days ago
学者联名促中国停止骚扰维权人士 记者: 天虹 华盛顿 2006年10月3日 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星期一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出公开信,敦促中国政府停止骚扰维权人士。有50多名来自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的著名学者、法律专家、互联网专家以及人权活动人士在公开信上联署签名。 *公开信列举多起案例* 这封刊登在人权观察网站上的公开信表示,非常关注中国官方加剧对维权人士及其家属的报复行动,包括持续骚扰、驱逐、拘押、逮捕和监禁,认为中国针对人权活动人士的做法让人们质疑中国经常提及的司法方面的承诺。 公开信列举了高智晟、陈光诚、赵岩以及胡佳的案例,表示高智晟为网络作家以及维权人士提供法律辩护是合法行为,但是却在8月15号受到拘押;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8月24号被判四年零3个月徒刑,但是陈光诚的最后庭审是由两名官方指定律师辩护;纽约时报研究员赵岩被控泄漏国家机密,虽然在8月撤销了这项指控,但是却因为其它不相关的罪名被判3年徒刑;环境及艾滋病活动人士胡佳从7月中以来一直因为所谓"犯罪活动"而受到软禁监视,公开信说,胡佳受迫害的真实原因是他一直支持和帮助其他维权人士。 *多位著名学者签名* 位于纽约的人权观察亚洲部副主任米奇.斯贝格是这封联署公开信的第一撰稿人,她表示,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可能对这些典型案例有所了解,但是仍然有必要向他亲自提出,引起重视。 斯贝格说,她所在的人权观察撰写了这封公开信,之后花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把信投递给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等地的海外人士,结果征集到50多名著名专家学者的签名,其中包括: 美国著名的中国法专家孔杰融、哈佛大学政府系主任罗德里克.麦克法夸尔、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经济政治学退休教授雅胡达、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教授黎安友、伯克莱大学互联网研究专家萧强,以及曾经担任联合国在卢旺达和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首席检察官的南非大法官理查德.戈德斯通。 *斯贝格:征集签名为增加说服力* 人权观察组织的斯贝格说,广泛征集专家学者以及法律界人士在这封公开信上签名,是为了增加说服力。 ...
-+滕彪 : 陈光诚是如何被定罪的?
1156 days ago
2006年8月18日沂南县法院对陈光诚案件的审判过程是极其荒唐的,世人已经很清楚。辩护人被诬为偷包贼而被关押至开庭结束、不顾被告人的明确反对而强行开庭、动用上百名警察进行交通管制以拒绝亲友旁听、对外地赶来准备旁听的人士进行软禁、拘捕、殴打或遣送,不一而足。加上此前的律师被多次殴打、相机被抢劫、车辆被掀翻、光诚妻子被多次殴打并软禁13个月以上、光诚母亲和孩子被绑架、不予安排会见当事人等等,足以构成世界司法史上的一大奇观。而最近透露出来的若干关键证人被刑讯逼供的情况更是令人震惊。        陈光余、陈光军两人,是所谓的陈光诚所谓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的最关键证人。2006年9月8日,李劲松律师接到陈光余打来的电话。陈光余在电话里说:    “3月11日被抓后,被警员绑在椅子上审讯逼供五天五夜不让睡觉。在此期间,我在这种状态下所签名的讯问笔录里面的词和和我说的肯定有差距。我只说了一两句但他们就写出一大堆。当时他们是轮流审问我,同一个问题他们能问你一千遍,……他们基本的目的就是想什么事都往光诚身上推。”        2006年9月10日,陈光军发给律师的传真讲述了他被酷刑逼供的情况:    “2006年3月11日晚,我和陈光诚、陈光余三个人被沂南县公安局的人员抓到沂南县刑警队后,他们用铁链把我绑在椅子上,开始对我讯问,我不理他们,他们问什么我也不回答。他们三班倒,每班两个人,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喝水。他们说态度好就给一点吃,每天有吃一顿的时候,也有吃两顿的时候,最不能忍受的是,他们不让解手。每次解手,都要多次请求。他们总是说:等一会、等一会。有一次他们说大便不行,只能小便,后来我想起了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人员在陈光诚问题上的所作所为,我就情绪激动,很生气的跟他们讲理。他们就说我态度不好,超过24小时后,经过商量,他们就对我说,本来想行政拘留你,由于态度不好现在对你刑事拘留。又把我反背手拷在了椅子上,一直到3月14号晚8点多钟,才把我送到了沂南县看守所。由于我身患严重的腰肩盘突出症,05年麦收后就开始治疗三次,最后一次手术回家是在阴历的11月26日。时间太短身体远没有复原,这样长时间的坐着我的身体实在受不了。”        8 月18日,沂南法院秘密审判陈庚江、陈光东、陈光合三位村民,三人均被判刑7个月,缓刑1年。在他们8 ...
-+要求公开审理陈光诚上诉案的《辩护律师紧急意见书》
1156 days ago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6年8月29日,本辩护人接受陈光诚家属委托后,与贵院联系陈光诚二审辩护事宜,徐明刚法官(刑一庭庭长)负责接洽并接受了我们的委托手续。我们向徐法官询及是否由他担任审判长时,他答复合议庭还没成立,到时会通知我们。可是直至今天,贵院仍然没有通知辩护人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    2006年9月12日,辩护人接到贵院通知:“若有与本案有关的新证据,于9月14日前提交证据目录、证人名单或新证据,过期不等”。辩护人首先在武汉,后又匆忙赶回北京紧急加班分别于9月13日、14日分两次传真寄送证据目录、137人的证人名单、两份新证据。直到目前,我们都在等待公诉机关的意见,也同时等待贵院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可是直至今天,贵院仍然没有相应通知或回复。    2006年9月21日11:00,辩护人又接到贵院通知,要求辩护人“9月22日前”提交书面辩护词。但贵院至今没有告知辩护人是否或何时公开审理本案,没有告知辩护人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没有告知辩护人本案是否准备书面审理。    鉴于种种迹象显示出贵院似乎未能坚守程序正义,准备对严重违反程序、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作为陈光诚辩护人,我们为此表示强烈抗议,并郑重要求公开审理,法定理由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就本案而言,合议庭法官从未听取辩护人意见便决定不开庭审理显然程序不当。    2、本案的一审开庭前一个多小时之内,沂南法院临时为陈光诚指定两位所谓“辩护人”,对此陈光诚表示抗议并拒绝指定律师的辩护,随后的强行开庭中,指定辩护人真如法院之所愿,对全部证据都表示“无异议”。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陈光诚一审强行开庭已经严重非法程序,被变相剥夺了律师辩护权,如果二审没有律师出? ...
© 2009 MicrosoftMicroso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