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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days ago
幸好有朋友發電子版的給我, 2 天看完了。有很多感觸,本想寫些文字。可我的文采哪比的過作者?那裏面的文字多麽豐富?那裏面的故事多麽精彩?那裏面的場面多麽宏大?那裏面的感情多麽沉重?那裏面的思想多麽深刻?那裏面的人物多麽鮮明?那裏面的心情是多麽複雜?而我們這一代,也許只能從字裏行間中獲得那麽一點點的觸動。。。 第一次讀她的文章是那本和兒子書信的往來。看得出母親對兒子的憐愛。而在這麽一本書中,依然依稀可見。。。 午後,聼著音樂,在北京爲數不多的暖暖的陽光下,散步,看著那漸漸變黃的樹葉隨風落下,步子越走越慢,心情,越走越好。。。 長假就要開始了。也許需要放假的是那顆心,還有那份心情,順便給自己點時間。。。希望這次可以畫個圈圈。 人有時候越來越不容易開心,因爲要求越來越高了;而有時候特別容易開心,因爲要求已經越來越低了。人,伴隨著時間的腳步,在這 2 方面會同時變得越來越明顯,只是表現在不同的方面罷了。。。 本來不想寫了,可年紀大了,記性不好,怕忘了。。。 那個時代,每一個小小的、看起來毫不重要的片刻的決定,都可能是一輩子命運的轉折點。 這世界上所有的暫別,如果踫到亂世,就是永別。 南上北下。一上車就是一輩子。 有一種人,愈是在風雨如晦的時候,心靈愈是寧靜。他能穿透所有的混亂和顛倒,找到最核心的價值,然後就篤定的堅持。 一場戰役,在後來的史書上最多一行字,還沒幾個人讀;但是在當時的荒原上,兩万個殘破的屍體,禿鷹吃不完。 日日是好日。 從前,我聽説,在金馬,有人跳上小舢板,媽媽要他去買一打醬油,他上午過去,下午就囘不來了,五十年后才得以回來,到媽媽墳頭上香。 ...
77 days ago
虽然心态已有些变化,但还是zz for reference... 【王文华/文】 【 2005/12/28 联合报】 我在赶些什麼?我耗尽青春用尽全力,拼命追求身外之物,结果我真的比别人有钱、有名吗?更重要的,我真的因此而快乐吗?远方有广阔的地平线,为何我还在原地摇过时的呼拉圈? 纽约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两个面向。纽约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纽约是前半生,巴黎是下半场。 三十五岁之前,我认定纽约是世上最棒的城市。我在加州念研究所,毕业後迫不及待地去纽约工作。一做五年,快乐似神仙。我爱纽约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样:她是二十世纪以来世界文化的中心。丰富、方便。靠著地铁和计程车,你可以穿越时间,前後各跑数百年。人类最新和最旧、最好和最坏的东西,纽约都看得见。 所以在纽约时,我把握每分每秒去体会。白天,我在金融机构做事,一天十小时。晚上下了班,去NYU学电影,一坐四小时。在那二十多岁的年纪,忙碌是唯一有意义的生活方式。活著,就是要把自己榨乾,把自己居住的城市,内外翻转过来。 这种想法并不是到纽约才有的。其实从小开始,台湾人就过著纽约生活。纽约生活,充满新教徒的打拚精神和资本主义的求胜意志。相信人要藉著不断努力,克服万难、打败竞争。活著的目的,是更大、更多、更富裕、更有名。权力与财富,是纽约人的两个上帝。而能帮你走进天堂的鞋,就是事业、事业、事业。 在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方式,为了保持领先,每个人都在赶时间、抢资源。进了电梯,明明已经按了楼层的钮,那灯也亮了,偏偏还要再按几下,彷佛这样就可以快一点。出了公司,明明已经下班了,却还要不停讲手机,摇控每一个环节。在纽约,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赶尽杀绝。在纽约,没有坏人,只有失败者。 台湾,是不是也变成这样? 每一件事,都变成工作。上班当然是工作,下班後的应酬也是工作。有人谈恋爱是在工作,甚至到酒店喝酒、KTV狂欢,脸上都杀气腾腾,准备拚个你死我活。 ...
77 days ago
中國有很多老話,說得都很有道理,比如這句:家和萬事興。那天和好友又是聊到深夜,談了很多話題,有時候覺得人生難得得一知己。志同道合,又通情達理。好朋友絕對是一筆財富,更何況是前輩呢...... 1年內認識的2個朋友在這1年中都有很大的變化,都進步了。也許到了他們那個年紀就該有所突破。而我們又何嘗不是?最近特別想過“艱苦”的生活,吃點苦。是該好好折騰一下自己了。呵呵! 多么美的旋律啊...
84 days a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