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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days ago
我去旅行。见到了睡在街头的流浪汉,也见到了LV门口等待入店的人群,横冲马路被印度阿三按了喇叭,和非洲来的司机大叔讲长城,和三个外国女人一起住在Calgary危险地带的Hostel里,和亲爱的亲爱的朋友连续涮了两天的火锅体重飙升,听见了传说中的绵羊音(咩~),终于买了Tiffany的小蝴蝶挂在脖子上。我发现博物馆,动物园和海滩,都不是为独自一人准备的。 一周以后我坐了飞机又转大巴,终于在日暮时分回到小小小小的Lethbridge。我到达的时候,夕阳正从这座100岁的大铁桥上缓缓滑落,桥上有火车经过。我竟然有种回到家的错觉。 谁都不知道,我选择来到这里,是因为我放不下。我对过去是那么的耿耿于怀,以至于脑袋里几乎无法储存新的记忆,我偏执的把爱情和友情划进黑名单,一旦有那么一点点动容,就恨不得立刻对自己鸣笛警报。我说不要动心呀,纵然他现在爱你爱得死心塌地,那也不过是十几个月的荷尔蒙分泌,你终究还是自己一个人呀;我说不要动心呀,纵然你们现在是无话不谈的闺中蜜友,你早就知道女人之间的友谊那么微妙又那么脆弱,笨拙的你是维系不来的。 可是克制自己对我来说是一件太过困难的事。我刻意制造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给我们机会彼此疏远和忘记,可是结果却恰恰相反。就在看见这座标志性的大铁桥的一瞬间,我对自己提了两个问题:你说人的一生里,能够为了彼此的问题而抱头痛哭的朋友能够有几个?能够跑了那么长的路只为见你一面的男人能够有几个? 于是在旅行的结尾,我因为找到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在灰狗巴士上吞了猫尿。 我的很抱歉。我当然知道你们早已经原谅了我,可是我真的很抱歉。 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 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奇怪过去再不堪回首 怀缅时时其实还有 朋友你试过将我营救 朋友你试过把我批斗 无法再与你交心联手 不竟难得有过 最佳损友 从前共你 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 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 很多东西今生只可给你 保守至到永久 别人如何明白透 实实在在踏入过我宇宙 即使相处到有个裂口 命运决定了以后再没法聚头 但说过去却那样厚 问我有没有确实也没有 一直躲避的藉口非甚麽大仇 为何旧知己 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不知你是我敌友已没法望透 被推着走跟着生活流 来年陌生的 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总好於那日我没有 没有遇过某某
24 days ago
原本我以为女人只要有坚强的大脑就够了,今天才发现女人一样要有强壮的身体,这叫身心具强,女人可以装娇弱装金贵,但要是真的娇弱也就没法儿金贵起来了,你说是不是。 其实我今天身心俱疲,之所以身体疲,是因为在学校的健身房狂跑了一个小时以后又在大风天里骑单车骑了一个小时。之所以心里疲,是因为无趣的派对,是因为几个讨厌的中国人。我不想去参加明天的派对了,整天整天同样的派对,为什么长毛野人就会乐在其中呢。 洗澡的时候我想,如果我今天就死去了,我的朋友们或许会为我悲哀一个礼拜,然后在我的葬礼上认识新的朋友;我的男人或许会为我悲哀一年,然后在一年以后为另一个女人心醉神迷;可是我的爸妈却会为我痛苦半生。为了养育的二十年的家伙,恨铁不成钢的家伙痛苦半生。除了他们,在世界上从未有过也不会有人认为我,这个再平凡不过的女人,不可替代。可是为了他们我要身心俱强。我要身心俱强你听到没有。 这不是什么文学创作,这是我的一整篇真心话。
33 days ago
直到有人在一天里对我说了两次:Don't be too serious. 我才开始认真考虑这个问题(是的这不就是太认真的表现)。我想了整整一个下午,最后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决定相信他是对的,这多少让我感觉到一点点宽慰,因为许多事情就此有了答案,为什么我总是把自己折腾得那么累,为什么我到处跑还是找不到所谓自由,为什么我在各种各样的关系里狂栽跟头,得罪了一个又一个,伤害了一个又一个,却还是死不悔改(因为我之前没有发现症结所在!)。 我对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那么的认真,这或许是本性使然,你见过一个五岁的小孩梦想画出没有瑕疵的画尝试一整天,一个八岁的小孩为了当一个礼拜的班长拼命练习折纸,一个九岁的小孩为了博取幼儿园阿姨的同情以便夺回心爱的橡皮而嚎啕大哭吗,我就做得出来,即使是一张涂鸦,一个小小的官职,一块旋转木马橡皮,都能让我认真,不,是较真,到这个田地,何况其他呢。一直以来,我就像是一只老鳖,一旦咬住什么就坚决不松口(除非你把老娘脑袋剁下来);或者像是一坨狗屎,只要黏在鞋上就一年半载难以彻底清理干净。 这种讨厌的无耻的个性或许还和我的专业有关系呢?我是多么多么的热爱商科啊!我多么喜欢按着计算器把各种数字加来减去(啪!啪!啪!啪啪啪啪!),一个小数点错了都不行!我多么喜欢教国际营销的墨西哥小老头各种各样的隐喻,各种高明的狡猾的手段,我多么喜欢把一件事情挖个底朝天,发现任何商业世界里的现象,永远都受同一件东西控制。可是可是,商科又冷又硬,说到底,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怎么能有回旋的余地呢。我天生已经又冷又硬,学商科只会让这一切变本加厉,我本应该去学一些柔软的温暖的学科才是,我该去学画画,该去学文学,就是学语言也好呀,可是我冒着变成雪人或者僵尸的危险,一如既往的爱着商科,甚至希望自己更冷一点,更硬一点,终究没发现受冻的使自己,硌疼的也是自己呀。 我若是爱一个人,恨不得把他的族谱都翻出来,逐个追根刨底;我若是喜欢一个牌子,就恨不得把它的所有产品都买回来;我若是中意一道菜,恨不得一日三餐都只吃它,直到见了就反胃的地步。何必呢?何必呢! 数学学的那么差的人,竟然把人生当成了一道数学题,死死的抠下去,抠下去,生怕一着走错全盘皆输。我真的是太认真了,太认真了,就连看电影都不能错过一句台词,我太认真了,所以累了,僵硬了。 ...
37 days ago
我去农场的玉米田里走迷宫,只要向着灯塔的方向走,就找得到出口。已经是日暮时分,周围是枯黄的玉米田,脚下泥泞,时不时遇见拖家带口的加拿大人,hey do you know the way to go back to entrance? Sorry I'm lost. 这和我想象中的农场大不相同。要知道当十岁的我学会Farmer和Peasent的不同的时候,我就梦想着以后嫁给一个无比富有的farmer,他有大片的土地,一座城堡一样的房子,院子里养着马匹,巨大的花园里有全世界来的名贵花朵,他有成群的仆人供我驱使。可是这只是不切实际的梦想呀。我是从什么时候起接受了我不是童话里的公主的事实。 这是我第一次走迷宫,我知道我终究会走出去,不会有野兽或神仙出现在下一个拐角,如果我失去了方向,只要挥一挥亮起的电话,就会有人为我喊出方向。 其实我有点不满,为什么生活不能变得更加戏剧化?也许今晚会有一只复活了的恐龙袭击这座小城,或许是外星人呢,人们终于证实了世界上是有超人的,住着kingkong的小岛,就在五十海里以外,或者简单些,会有个我爱的男孩在楼下唱歌给我听,不不,这太矫情了,会有个爱我的男人拿着巨大的钻戒在我楼下站整晚,请求我嫁给他。 生活是这样的淡而无味,我走啊走,看呀看。一件东西带给我的喜悦,总是超不过一个礼拜;我对一个城市的新奇感,总是超不过一个月,我对一个男人的迷恋,总是超不过半年。所以我总是想,如果我没有买下这一件东西,或许我会记得它一个月;如果我没有去那一座城市,或许我会梦想她一整年;如果我没有得到一个男人,或许我会想念他五年,十年呢。五年十年,这就是我的极限了啊,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人。 昨天我买了好多好多东西,其中有一个印度来的小香炉,晚上,当我点燃蜡烛,关掉台灯的时候,烛光就会透过镂空的香炉壁映射到墙上,满天满天的小星星就会出现在我睡梦里。 不,我还有麦田的颜色呀。狐狸这么说,我也这么说。
46 days ago
我又在半夜吃了韩国室友推荐的炸酱面,不同的是我在里面加了火腿和蘑菇,还吃了甜橙果冻作为餐后甜点。我今天的情绪好复杂,可是我知道事情没有那么复杂,总是喜欢扭曲和夸大事实,这不就是我的一贯作风。 今天我买了双黑色的靴子。我穿着它走在Lethbridge的第一场大雪里,想着一个男人和他说过的话。我看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打闹。我想要盖自己的房子。雪停了,我不能摔倒,我不能摔倒。坐公车的时候,我想起了这么一句话,你知道女人最悲哀的是什么?是她把爱情当成了自己的一切。 我去了一家书店,并且在旅游区停留了许久。我想去那么多的地方。走出书店的时候我却只记得一句话:what men don't know is, if a woman sleep with you on your first date, maybe she doesn't want to meet you again. 我很生气你知道吗。我很生气人家不讲信用。我生气我们即使到了千里之外还是彼此猜忌,彼此憎恶,并且笑嘻嘻的看着对方栽跟头,你是这样,我也是这样。如果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你猜我们会不会赢? 明天我要出门旅行。 喔,今天我遇见一个阿富汗的老太太。她一听说我是中国人,就一把把我搂过去,在我额头狠狠的亲了一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