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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桃李纷飞
438 days ago
我真是一个懒人呀,一年都没有上来写这写那了,不是没有事发生,而是有心情时没时间,有时间时没心情。恰巧教师节又刚刚过去了,哈哈,多了一个节日或许是这份职业给我的一大好处吧。 让人头疼的那个老班送走了,现在来的这个新班从一进校报到的那天起,我就有“预谋”地针对每个人实施我的“统治”计划,暗暗观察他们的优点和毛病,希望让他们都各安其份,各展所长,最重要的是多办事,别捣乱。。。第一个小小的成功是从一开始就让每个兵写了一份“自白”,大致对每个人摸了个底,这是个信息的时代,谁掌握了信息的主动权,谁就有了主动权。第二个大一点的成功是按照对信息的判断指定的临时班委基本上还是比较“拿”得住的,交待的事差不离都能办得像模像样,其中标志性的事件是基本上完全由他们自行组织了一场“意外”得到多方赞扬的中秋联欢会。第三个大成功的开始是我开始获得大多数人的信任,而我最信任的则是“缔选”一系列好的制度让他们“自治”。
-+戴上博士帽就身价百倍了???
438 days ago
熊对能说:穷成这样啦,四个熊掌全卖了; 兵对丘说:兄弟,踩上地雷了吧,两腿咋都没了? 王对皇说:当皇上什么好处,你看,头发都白了; 口对回说:亲爱的,都怀孕这么久了,也不说一声; 果对裸说:哥们儿,你穿上衣服还不如不穿 比对北说:夫妻何必闹离婚呢? 巾对币说:戴上博士帽就身价百倍了; 臣对巨说:一样的面积,但我是三室两厅; 日对曰说:该减肥了; 偶对您说:不管工作多忙,常来我这里看看。
-+教师节里的快乐
804 days ago
今天不知道是不是到了自己心理低谷期,做事不大提得起兴趣。上岗前培训时,那个讲高等教育学的教师其实教得还挺不错,是我欣赏的那种有自己独立思想而不照本宣科的人,但是我却很不争气地昏昏欲睡了好久,哎呀,真是奇怪,我自己上讲台的时候,尽管可能是前一天凌晨两三点钟才睡的,但是第二天一上讲台仍然精神饱满滔滔不绝,哈哈,绝不会发生在讲台上要昏睡过去的状况,可是做学生的时候,不仅常姗姗来迟,而且还可能犯悃走神,真不是个好学生(当然了,有一些教师很有个人魅力,上课像演讲,那样的课我的热情会把瞌睡虫烧得精光的)。现在我发现,当老师是有瘾的,有老教师说过,不管怎么累,一上了讲台就像抽了鸦片一样特别来精神,哈哈,我也有点体会了。 做老师还有一个好,那就是比别人多一个节,教师节那天,我没课,但是我有事要通知我班上的学生,所以就在他们上第一节课之前提早去了他们的教室,一走进去就看到了黑板上写着大大的“教师节快乐!”,然后有不断的问候,还有许多没署名的信息送来了祝福。电话响起了,是我们班的班委打来问我在哪,我说我在教室啊,她们说我们还以为老师你在办公室呢,我说怎么了?她们说没什么,很神秘的样子,我心里想,一定是有什么小礼物了吧,哈哈,果然,不一会儿,她们气喘吁吁地从一教五楼办公室小跑过来教室,手里两大把花束,分别是给我和当天上课的李老师的,李老师是讲台上面的老人儿了,可是我却是第一次收到这样的花,心里是无比高兴的。除了早上的这一束外,下午上班的时候,新生班也给我送来了一束。其他老师的花也不少,大家的花都汇集在办公室里的大桌子上,满得像开了个花店,花香袭人,那天的心情十分灿烂。今天补记了它。今天晚上看了罗老师和朱老师的博客,他们都过得很好,读他们的文字是离开华政后让我了解那儿的新情况以寄托对学生时光的思念的好方式。
-+转贴:半费之讼趣谈
807 days ago
据说有一天,普罗泰戈拉收了一名学生叫欧提勒士(Euathlus)。普氏与他签订了这样一份合同:前者向后者传授辩论技巧,教他帮人打官司;后者入学时交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则在他毕业后帮人打官司赢了之后再交。时光荏苒,欧氏从普氏那里毕业了。但他总不帮人打官司,普氏于是就总得不到那另一半学费。普氏为了要那另一半学费,他去与欧式打官司,并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 如果欧式打赢了这场官司,按照合同的规定,他应该给我另一半学费。 如果欧式打输了这场官司,按照法庭的裁决,他应该给我另一半学费。 欧式或者打赢这场官司,或者打输这场官司。 总之,他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但欧氏却对普氏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我是您的学生,您的那一套咱也会: 如果这场官司我打赢了,按照法庭的裁决,我不应该给您另一半学费。 如果这场官司我打输了,按照合同的规定,我不应该给您另一半学费。 我或者打赢这场官司,或者打输这场官司。 总之,我不应该付另一半学费。 法官该怎么办呢?   《半费之讼》出自陈波所著的《逻辑学是什么》,所有的字句和原文完全相同。大多数情况下,一字之差并不会对理解造成重要的影响,但是有时候一字之差就可能会表达出一定的逻辑差异,所以我们经常要为此而保证一字不差。在这里我们假设上面的话就是一段定义。所有分析都依据这一段定义来进行。 这里实际上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个问题是法庭所面临的难题,按照普氏和欧氏的意思,他们无疑给法庭出了一个难题。但实际上如果普氏提出诉讼的理由是“欧氏应该给他另一半的学费”,那么法庭的裁决是很容易的。到双方发生诉讼甚至直到法庭对这个诉讼做出裁决为止,欧氏都没有打赢过任何官司,所以法庭的裁决是:按照合同欧氏不应该付学费。也就是说要判普氏败诉。 ...
-+亲爱的朋友们,我越来越有状态了!
807 days ago
亲爱的朋友们,转眼间我离开那些和你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已经三个多月了,很想念你们,真的。虽然,想打电话聊聊或者想在网上碰到吹吹,却总难以找到合适的时间,偶然有机会匆忙对上一两句吧,却总是难免落入形式化的问候当中。在各自忙碌的工作当中,大家都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放松下来谈谈心情说说生活。但是,在深夜,时间空间产生的隔膜却仍然阻挡不了我对你们清晰的记忆和思念。     忍不住向你们汇报一下,我在这边很好,虽然只是一个三流高校里的小老师,但我越来越有状态了,我班上的小孩儿们越来越买我的账了,我当初决不照本宣科的暗许也一点点地变成了现实。在给晓晓的留言中我说,我,在成长中痛并快乐着。     希望大家都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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