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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段话,很有味道
316 days ago
看到一段话,很有味道:      有一种女人,说不上惊艳,但是就在你心绪复杂微秒的时候,想起她,会有更复杂更微秒的感觉涌上来,温暖中夹杂着忧伤,寂寞中裹藏着激情。林忆莲,就是这样的女人,就是这样的歌者。一个连离婚都可以如此浪漫、洒脱的女人,将爱情视为第二,而第一位的永远如她所说,就是对生命的珍惜。
-+又见忆莲
344 days ago
周六和两个相识十多年的老友,一起去看林忆莲的演唱会,算了算,认识林忆莲的时间和相识这两位老友的时间竟然差不多。Sandy搞了个我们都不大喜欢的金色发型,虽然我有所准备(因为她今年新加坡的演唱会就是金色朋克发型),但还是不能接受,记忆中的她还应该是知性、温雅的,不过开场她说了句话“虽然头发是金色的,但我还是林忆莲”,还对着台下的歌迷倚老卖老的说“我是看着你们长大的”,我们几个齐声回答“是!”,林忆莲代表着我们的青年时代。      听林忆莲的歌就像回到了初中时代——单纯的崇拜年代。那天提到偶像问题,我说,十五六岁正是确定偶像的年代,之前太小所有的人都是偶像,之后浮躁所有的人都算不上偶像。当我妈知道我要去看演唱会都说:那时候你们那么喜欢林忆莲,我很惊讶,我说你知道我喜欢林忆莲吗?因为每次磁带我都是偷偷去买的啊!呵呵,看来家长就是比小孩子精明,掌控全局却不漏声色。       演唱会上,Sandy把最经典的老歌做成串烧,当唱到《当爱已成往事》时,有人喊“李宗盛”,Sandy大方的说:这是一场对场歌曲,但是我相信合唱更好听。于是全场非常整齐的与Sandy合唱,当Sandy唱到倒数第二句“忘了我就没有痛”,全场齐声“忘了你也没有用!”,我相信在绝大多数歌迷心中,还是希望看到“宗莲合璧”,我也一样。但是我们更尊重Sandy的选择。      在演唱会结束时,所有的灯光都亮起,还有人在不停的鼓掌,我们本打算走了,可是突然有人喊“诱惑的街!”,那是我最喜欢的歌,Sandy从未在现场演唱过,我马上跟着就喊“诱惑的街!诱惑的街!”。过了一会,穿着牛仔裤的Sandy再次上场,竟然真的清唱起了《诱惑的街》,歌声响起,我不知为什么竟然留下泪水,我想是喜悦,听到自己的偶像唱自己最喜欢的歌,而且是那么的意外。        之前某天,突然想查查忆莲有没有写过什么书,查到以后差点晕倒,又不得不点头笑称:这才是林忆莲。书名是《林忆莲—上海回味》,是本菜谱。           这就是不一样的林忆莲。
-+看看我老了没有
448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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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汇报一下
455 days ago
很久没来 汇报一下 换了工作 搬了新家 没胖没瘦 十一回家
-+原来林忆莲的心愿是开一间Coffee Shop
455 days ago
很久没写过东西 好多人骂我“懒” 今天在网上找以前听过林忆莲唱的《take a bow》 可是不知为什么找了很多都不是听过的那首 那首歌是在我的一个CD中有 而且,曾经在一个全是外国人的音乐会上看过林忆莲唱过 当时那个音乐会只有她和费翔两个华人 身着酒红色礼服的她个子小小,周围全是黑人伴唱 好耀眼 唉,怎么没有呢,很遗憾   不过偶然发现林忆莲的小介绍 其中她的心愿竟然是Coffee Shop 以前从来不知道 现在和突然发现和偶像的心愿相同 好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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