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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days ago
首先,海权说是一种进攻性学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人类不可能生存于海上(至少目前是这样),如果需要防御,只需要陆权,即使需要海权辅助那海权也不是主体,所以既然单独说到海权,那就说明言者的出发点是进攻性的,因为海洋是一个不设防地带,进可攻,退可守。 其次,海权说有其历史局限性,有着明显的时代特征。为什么这么说,我们首先要分析下海权说提出的时代,作者是 19 世纪的人,研究的是 18 世纪以前的历史,那当时有什么时代特征呢?第一,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随着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航海大发现,全球开始连为一体,并开始了殖民地掠夺,由此海洋成为相关国家掠夺财富、运输财富的通道,从而第一次体现出海洋的价值。第二,作者学说的证据来源是有相当大的局限性的,他主要研究的国家范围是欧洲,也就是英、法、荷、西、葡等几个最早的海洋强国,他们都是小国,领土面积非常之小,陆权本来就显得很微弱,而作者最为推崇的英国(从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一直认为只有英国才是真正建立海权的唯一国家,也是美国的效仿对象,而其他国家不过是作为英国建立海权历程的反面教材罢了),更是有着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它是一个海岛,这样,建立海权本身就是御敌于国门之外的不二选择,它当然的会选择海权,这并不是它的君主有多么的睿智,有多么的战略眼光,只要是一个正常思维的人,他都不会不考虑自己的海岛特点而去发展陆权,因为那样,就是告诉敌人说,请长驱直入吧,我将在自己的国土等待与你决战,那最后打烂的瓶瓶罐罐都将是自己的,这么弱智的人相信也通不过那么残酷的权力斗争。 第三,作者本身所处的时代和国家决定了作者提出海权说是有其特定背景和目的的。作者是 19 世纪的人,所处的国家是美国,当时美国刚从英国手里独立不到 100 ...
22 days ago
人们应该既懂得观察事物的相似点,也应善于观察事物的不同点。因为当人们的想象热衷于所发现的相似点时容易对新发现的相似物中的不同之处产生抵触情绪,因此便会忽略或拒绝承认这种不同点。 一个先例的作用不同于并小于一条原则的作用。一个先例可能原本就是错误的,或由于情况的变化,已经不再适用了;而原则反映事物的本质,尽管随情况变化可以有不同的运用,但是它仍然是一个准则,按照这一准则去进行战斗,必然会取得胜利。 ——引自《海权论》 马汉的《海权论》主要分为分为 2 个部分,前部可以认为是总结,后部是对前部总结内容的论证,引用的历史上的战例和相关海权在各国的发展情况史。 ...
42 days ago
刚开始写专利申请文件,因为想法很简单,于是,照着模式一蹴而就,很是效率。我当时仍然觉得一切都顺理成章,甚至我都怀疑自己已经看到专利局授权的幻象了。但随着对专利法的逐渐了解,主要是收集了更多的解说资料和写作指导,我对把自己的专利归入实用新型产生了怀疑,本来我只是因为看资料说实用新型申请需要 6 个月 -18 个月,而发明需要 2-3 年,所以不自觉的把自己的专利自以为是的偏向了实用新型,当时还觉得自己挺有道理,毕竟我是混合了一个新的产品出来了嘛(貌似就是“新型”了),不是实用新型是什么呢?但随着了解的深入,我发现写实用新型的专利说明书时,必须有附图,也就是产品的结构示意图,这时我蒙了,我只是简单的把产品混合一下,主要就是混合比例和解决混合前的一些困难而已,并没有什么产品的结构示意图可画吧?为这个示意图我烦心了好一段时间,曾经把制造步骤画成了图,但总觉得不是专利法要求的那种实用新型示意图,最后我还是在网上搜索了一个专利代理公司,打个电话说自己有个专利想申请,咨询了一些问题,从而解决了这个问题。结果是可笑的,我犯了撰写专利文件的第一个入门错,就是专利类型错了,因为不对产品的结构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根本不能构成实用新型,反过来说,实用新型就是需要对产品构造进行改变,否则也不会每个实用新型都必然的会有附图了,但我却并不知道这个,因为我只是看了书本上的字面部分,而没看到解释“实用新型”具体细节的部分,于是效率的结果就出了这么个乌龙笑话——跑错了门,就好象一个人进了女装部,却想买个男衬衣。这个问题本来是很简单肤浅的,对于专业人士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如果连门都不能分辨还能称为专业人士嘛?),我却为此折腾了近一个月,最后又回到了起点。 其实这时我是想过请专利申请公司代理的,为此我还请校友咨询了下情况,并且自己去上海专利局和一家上海的专利代理公司咨询了相关情况,首先,他们告诉我门外汉写这个文件很难,这个我也知道,因为我已经干过这活了,事实证明这是“细活”;其次,上海专利局只告诉我一些基本的宏观政策方面的东西,并不提供专利文件撰写方面的咨询,免费的午餐是吃不到了;最后,专利代理公司方面也不告诉我实质性的撰写知识,只是告诉我如果申请应该提交给他们什么资料,还告诉我可以帮我申请国家费用部分的个人减免,这样的话交给国家的大概就 1000 ...
83 days ago
年后,因为一时的灵光,冒出了一个点子,觉得还可行,就想申请个专利。于是,漫漫专利路开始了。 首先,得看看这个点子能不能申请专利啊,每个人都会经常冒出些异想天开的想法,难道还都去申请专利啊。去网上一搜索,惭愧啊,原来人家早有这方面类似的专利了,于是乎,我认为基本可行。然后,我得实际实验一下吧,所以找了 2 个东西简单凑合着实验了下,一个成功,一个失败,失败的那个从反面说了我的想法的必要性,只是我没有条件按照设想去制造那个实验品罢了。这就是我最农民式的可行性考察。 觉得可行后,那得准备个商业计划书啊,又从网上下了个模本,居然还真的按照模式写了下来,且没有什么部分被卡住,似乎很顺理成章的事情,于是信心再增一步(其实完全是理想主义理论,一点不涉及具体的数据分析)。 决定申请专利后,得先了解《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啊,从网上下载了全文,抱头死看,可自己毕竟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啊,看了后云里雾里的,专业名词根本无法深究,至于需要什么条件那更是一无所知,但表面上看仍然是可行的,而且也对专利有了初步的了解,比如专利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它们各自的保护期限,申请的专利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文件包括哪些文件及其格式,等等,就是一些形式上的、死的东西,其实这些只是专利涉及的皮毛的皮毛,就如我们看到一辆车,轮子车体坐椅等等我们都可以看见,但真要让你就此去造个车,那恐怕就太搞笑了,毕竟实物和它里面所包含的技术是有天地差别的,而我当时却不觉得这只是“实物”,甚至仅仅是“实物轮廓”,半瓶水晃荡地认为自己了解不少了,那下一步就写专利申请文件吧,而且我要“自力更生”。 ...



